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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企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执行监督评价机制研究

2024.04.11点击:

摘要:决策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,决策执行是达到决策目标的途径,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。当前,国有企业对决策事项的监督着力点偏重于对权力运行的决策环节,对会议所作出的决策是否执行、如何执行、执行效果等情况,缺乏监督意识和有效的监督措施,不利于跟踪了解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。针对国有企业决策事项执行监督中普遍存在的问题,本文以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深圳供电局”)的实践为例,提出了建立决策事项执行“督办+”监督评价机制的建议,旨在实现对国有企业决策事项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的全面评价,该机制是对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补充,能够更加全面、准确地向治理主体反映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,并通过监督评价形成闭环管理,从而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。

关键词: 治理主体;决策事项执行;督办;监督评价;

DOI: 10.13768/j.cnki.cn11-3793/f.2024.0002

专辑: 工程科技Ⅱ辑;经济与管理科学

专题: 电力工业;工业经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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